固定资产被盗报损的会计处理及所需资料是?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四)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