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政策性关井采矿许可证过期(废止)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公告

日期:2019-08-21 13:39:01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按照省天然资源厅相闭事情铺排,肯定正在全县发展矿山地质境况复兴处置保障金的返还事情,现报告如下:

  计谋性闭井,采矿许可证过时(废止)依然告终矿山地质境况复兴处置的矿山企业。

  计谋性闭井,采矿许可证过时(废止)未告终矿山地质境况复兴处置或复兴处置义务主体已灭失的矿山,保障金不予退还,由当局专项用于矿山地质境况复兴处置。

  2、矿山企业的《矿山地质境况袒护与土地复垦计划》或《矿山地质境况袒护与处置复兴计划》或矿山处置(监测)打算计划;

  1、采矿许可证过时(废止)并已告终矿山境况复兴处置的矿山企业,请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告终完工验收,并上报2019年度矿山地质境况处置事情总结呈文、专家验收偏见、完工验收照片。

  2、突出限日不予处置复兴的矿山企业按自愿放弃经管,由当局操纵矿山企业已缴纳保障金结构践诺处置。如资金不敷,由矿山企业补齐。如拒不践诺,行政结构有权对其提起公益诉讼。

  3、计谋性闭井,采矿许可证过时(废止)未缴纳境况复兴处置保障金的矿山企业,根据“谁投资,谁受益”“谁捣乱,谁处置”的规定,践诺矿山地质境况处置和复兴责任。如拒不践诺复兴处置义务,行政结构有权对其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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