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改相应规定 生育证可到男方户籍地办理

日期:2019-12-01 21:54:35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昨天,北京市当局揭晓删改《北京市生育办事证处理法子》的决议,凭据最新删改,生育办事证可到男方户籍地执掌。

  闭于生育办事证的执掌处所,《北京市生育办事证处理法子》第五条第(一)项删改为:“生育第一个儿女的,该当到女方做事单元(无做事单元的到户籍所正在地住户、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办事证》,填写配偶两边根本情景后,由两边做事单元(无做事单元的由户籍所正在地住户、村民委员会)订立主见并盖印,由女方户籍所正在地乡(镇)国民当局、街道任职处审核允许并对《生育办事证》团结挂号、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管。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配偶两边联合决议正在本市领取《生育办事证》的,由男方户籍所正在地乡(镇)国民当局、街道任职处执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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