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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04 20:58:36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新修订的《中华国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践诺细则》下降了幼周围征税人圭表(以下称新圭表),自2009年1月1日起践诺。目前,税务总局正正在拟订增值税寻常征税人认定解决的整个步骤,正在该步骤发布之前,为确保新圭表的胜利践诺,增值税寻常征税人认定事情暂按以下规定管理:

  二、2008年应税出卖额逾越新圭表的幼周围征税人向主管税务圈套申请寻常征税人资历认定的,主管税务圈套应遵循现行轨则为其管理寻常征税人认定手续。

  三、2009年应税出卖额逾越新圭表的幼周围征税人,该当遵循《中华国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践诺细则的相合轨则向主管税务圈套申请寻常征税人资历认定。未申请管理寻常征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出卖额根据增值税税率盘算推算应征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行使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年应税出卖额未逾越新圭表的幼周围征税人,能够遵循现行轨则向主管税务圈套申请寻常征税人资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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