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一家按季申报增值税幼范围征税人,经业务求实用3%征收率,第三季度不含税发卖额为25万元,未开具发票,请问正在第三季度何如管理增值税征税申报?
答:根据《》(财税2019第13号)第一条和《》(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章,幼范围征税人发作增值税应税发卖作为,合计月发卖额未凌驾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征税期的,季度发卖额未凌驾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针对您供给的情状,第三季度可能实用增值税幼范围征税人季度发卖额不凌驾30万元免征增值税战略。正在管理第三季度增值税征税申报时,将发卖额25万元填写正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幼范围征税人实用)》第10栏“幼微企业免税发卖额”(若您公司备案注册类型为个别工商户,则应填写正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发卖额”),对应本期免税额0.75万元[(25×3%=0.75)],填写正在第18栏“幼微企业免税额” (若您公司备案注册类型为个别工商户,则应填写正在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倘若您公司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原题目:《幼范围征税人实用3%征收率,第三季度发卖额25万元且发票未开,何如管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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