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2021-05-11 02:26:14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体例“放管服”厘革,优化税收营商情况,利便新办征税人初度申领增值税发票,依照国务院合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创立时期的恳求,税务总局定夺压缩新办征税人初度申领增值税发票时期。现将相合事项告示如下:

  一、同时餍足下列条款的新办征税人初度申领增值税发票,主管税务结构应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事情日内办结,有条款的主管税务结构当日办结:

  (一)征税人的办税职员、法定代表人仍然举办实名消息搜罗和验证(须要搜罗、验证法定代表人实名消息的征税人范畴由各省税务结构确定);

  二、新办征税人初度申领增值税发票首要蕴涵发票票种审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体例)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体例专用筑设初始刊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三、税务结构为适宜本告示第一条法则的初度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征税人办剪发票票种审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跨越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目不跨越25份;增值税浅显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跨越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目不跨越50份。各省税务结构可能正在此范畴内纠合征税人税收危急水准,自行确定新办征税人初度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审定准绳。

  四、各省税务结构要凭据当地域的实质状况,进一步鲜明新办征税人初度申领增值税发票的经管时限、经管办法和经管流程,尽不妨实行税控筑设上购置,并做好压缩新办征税人初度申领增值税发票时期联系策略的饱吹疏解事情,确保适宜条款的新办征税人实时、亨通地领用增值税发票。

  除新疆、青海、西藏以表的地域,本告示自2018年8月1日起实践;新疆、青海、西藏地域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践。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