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赵修华)中国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7日公告,为进一步支柱远大个别工商户和幼微企业悉数复工复业,延迟幼范围征税人减免增值税战略奉行限期到2020年12月31日。
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本年2月28日布告,支柱远大个别工商户正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幼范围征税人,实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实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幼范围征税人,实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实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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