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幼领域征税人,国度为了维持复工复业出台了一系列减免税优惠策略,可我供给的任职不属于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范围,那我还能够享用幼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策略吗?
答:当然能够。您只消吻合幼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策略——月贩卖额不超10万元(按季申报的季度贩卖额不超30万元),就能够享用幼微免税优惠策略。
借使您的备案注册类型为“个人”,应将不含税贩卖额填入《增值税征税申报表》“本期数”第9、11栏的“免税贩卖额”“未达起征点贩卖额”栏次;
借使您的备案注册类型为非“个人”,应将不含税贩卖额填入《增值税征税申报表》“本期数”第9、10栏的“免税贩卖额”“幼微企业免税贩卖额”栏次。
借使您还自行开具或者申请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含税贩卖额填入《增值税征税申报表》“本期数”第2栏“税务结构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贩卖额”栏次。
必要细心的是,享用幼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策略,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原题目:《【疾问疾答】幼领域征税人供给的任职不属于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优惠范围,还能够享用幼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策略吗?》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