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

日期:2020-07-07 08:13:26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2019年12月31日前自赢利年度起谋划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遵从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用至期满为止。

  二、本布告第一条所称“相符要求”是指相符《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合于进一步胀吹软件工业和集成电途工业开展企业所得税战略的告诉》(财税〔2012〕27号)和《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开展改进委工业和讯息化部合于软件和集成电途工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战略相合题方针告诉》(财税〔2016〕49号)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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