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QA】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预缴?

日期:2021-01-21 09:40:45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我是儋州市的修筑企业,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幼领域征税人,正在三亚供给修筑任事,应怎么预缴增值税?

  答:《国度税务总局合于幼领域征税人免征增值税计谋相合征管题方针布告》(国度税务总局布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划定:遵从现行划定应该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幼领域征税人,凡正在预缴地杀青的月发卖额未逾越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财务部 税务总局合于增援个别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计谋的布告》(2020年第13号)划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幼领域征税人,合用3%征收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以是,倘使您正在三亚供给修筑任事,杀青的月发卖额未逾越10万元,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也无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倘使您的月发卖额逾越10万元,可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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