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政策(4):小规模纳税人地方“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日期:2021-02-03 09:43:34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提升增值税幼界限征税人起征点,由月出售额3万元提升到10万元;

  《财务部 税务总局合于施行幼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策略的通告》(财税〔2019〕13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放宽幼型微利企业法式,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幼型微利企业年应征税所得额不赶过100万元的个人,减按25%计入应征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征税所得额赶过100万元但不赶过300万元的个人,减按50%计入应征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凭据中间授权,对我省增值税幼界限征税人服从50%的税额最大幅度减征资源税、都市保护修理税、房产税、城镇土地应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导费附加和地方教导费附加(即“六税两费”)。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