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一家小型商贸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一季度我公司销售货物一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0万元请问我应该如何计算缴纳?

日期:2021-10-12 01:45:49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遵循《财务部税务总局闭于延续履行应对疫情个人税费优惠战略的通告》(2021年第7号)章程,《财务部税务总局闭于接济个别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战略的通告》(2020年第13号)章程的税收优惠战略,推行克日延伸至2021年12月31日。你公司2021年可能赓续享福幼界限征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战略。你公司1季度赢得不含税出卖额200万元,仍然横跨季度出卖额免征增值税战略的法式,不行享福免征增值税战略,但可能赓续减按1%征收率盘算推算缴纳增值税。于是,你公司1季度该当缴纳的增值税为:200万元×1%=2万元。

  我公司属于造造公司工地上有时会发作极少没有发票的用度如补葺打印机、补胎、食堂买菜,都是正在工地左近的乡村中进货,没有发票金额也就几十元至三四百元,收条可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倘若能,扣除收条填写有条件吗?

  新个体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的章程中,住房贷款息金与住房房钱是否可能同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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