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龙华一家住房租赁企业,挂号为幼领域征税人并按季申报征税,已正在本市住修局挂号,估计第4季度向部分出租住房博得的不含税收入为50万元,未开具发票,该当怎么处理增值税征税申报?
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修筑部合于完竣住房租赁相合税收计谋的布告》(2021年第24号)规则实用减按1.5%谋略缴纳增值税计谋的,征税人该当正在处理第4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征税申报时,将减按1.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发售额50万元,填写正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幼领域征税人实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发售额(5%征收率)”的“供职、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次;
同时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征税额17500元(50万元×3.5%=17500元),填写正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幼领域征税人实用)》“本期应征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原题目:《住房租赁幼领域征税人怎么处理增值税征税申报?这个操作一看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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