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是否需要分别核算?

日期:2019-12-06 13:22:01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答:必要区分核算。未区分核算的,团结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闭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解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物收购发票或上注解的农产物买价和9%的扣除率揣测进项税额。

  我单元2019年4月对原有厂房举办缮治改造,增添不动产原值高出50%,为本次缮治购进的资料、配置、焦点空调等进项税额,还必要分两年抵扣吗?

  我单元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暂时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单元能否正在2019年8月申报抵扣剩下的40%不动产进项税额。

  我单元2018年6月购入一层写字楼,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正在2018年7月申报抵扣了60%,正在本年哪个月份就不妨申报抵扣剩下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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