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豆制品税率

日期:2020-06-01 03:36:20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您好:您正在站上提交的征税商议题目收悉,现针对您所供应的新闻扼要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百姓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集会通过)章程:“

  (一)征税人出售货色、劳务、有形动产租赁供职或者进口货色,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章程表,税率为17%。

  (二)征税人出售交通运输、邮政、根底电信、修筑、不动产租赁供职,出售不动产,让渡土地应用权,出售或者进口下列货色,税率为11%:

  按照财税〔2018〕32号文献章程,自2018年5月1日起,原实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裂调理为16%、10%。

  按照财务部 税务总局 海闭总署布告2019年第39号文献章程,自2019年4月1日起,原实用16%和10%税率的,分裂调理为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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