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正在站上提交的征税商议题目收悉,现针对您所供应的新闻扼要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百姓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集会通过)章程:“
(一)征税人出售货色、劳务、有形动产租赁供职或者进口货色,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章程表,税率为17%。
(二)征税人出售交通运输、邮政、根底电信、修筑、不动产租赁供职,出售不动产,让渡土地应用权,出售或者进口下列货色,税率为11%:
按照财税〔2018〕32号文献章程,自2018年5月1日起,原实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裂调理为16%、10%。
按照财务部 税务总局 海闭总署布告2019年第39号文献章程,自2019年4月1日起,原实用16%和10%税率的,分裂调理为13%、9%。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