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问题明确了

日期:2020-11-17 09:26:56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为配合“三证合一”挂号轨造变革,国度税务总局即日发表《合于“三证合一”挂号轨造变革涉及增值税凡是征税人束缚相合事项的布告》(2015年第74号),对增值税凡是征税人束缚相合事项举办的安排赐与通告。

  布告精确自布告通告之日起,主管税务罗正在为征税人处置增值税凡是征税人挂号时,征税人税务挂号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凡是征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罗查对撤除还征税人留存的《增值税凡是征税人资历挂号表》,能够举动说明征税人具备增值税凡是征税人资历的笔据。

  同时,精确《国度税务总局合于安排增值税凡是征税人束缚相合事项的布告》(国度税务总局布告2015年第18号)第二条第(一)项中所称的“税务挂号证件”,蕴涵征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束缚部分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构造团结社会信用代码的生意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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