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公告2019第4号第六条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无需预缴请问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

日期:2021-01-14 10:05:05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答:4号通告全面条件所称“月贩卖额未赶过10万元”,不光囊括按月征税不赶过10万元,同时也囊括按季征税不赶过30万元。季贩卖额未赶过30万元的增值税幼范畴征税人,无需预缴增值税。

  从事国度非控造和禁止行业的幼型微利企业可享福优惠计谋,奈何判别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属于国度控造和禁止行业?

  个别工商户、一面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可能享福幼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计谋吗?

  对待2019 4号通告第一条第二款的通晓。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9 4号第一条第二款的章程是:“幼范畴征税人爆发增值税应税贩卖作为,合计月贩卖额赶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爆发的贩卖不动产的贩卖额后未赶过10万元的,其贩卖货色、劳务、任职、无形资产赢得的贩卖额免征增值税。”问:是否只针对按月征税的幼范畴征税人?本期何如通晓?是否为本月?第一条中的合计月贩卖额未赶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征税期的,季度贩卖额未赶过30万元,下同)该下同是代表按季为未超30万,仍是吐露“合计月贩卖额未赶过10万元”的囊括按月和按季两种情状?对待“下同”何如通晓?2019 4号通告是对财税2019 13号的细化,是以“合计月贩卖额未赶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征税期的,季度贩卖额未赶过30万元,下同)”指的即是财税2019 13号第一条的章程“对月贩卖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幼范畴征税人,免征增值税。”要是按季征税,月贩卖额赶过30万。扣除贩卖不动产的贩卖额后不达30万的一面可省得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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