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要求

日期:2021-02-10 09:30:41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1+7”行业的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即将正式奉行,营改增后增值税普通征税人资历怎样认定,成为蓉商们珍视的题目。17日,四川省国税局就宣告了四川省营改增试点后普通征税人资历认定央浼。

  四川省国税局合联担负人先容,四川省营改增试点后普通征税人资历认定分两种处境。第一,本年8月1日前,应税供职(供给交通运输业和局部新颖供职业供职)年发卖额突出500万元的试点征税人,应向主管国税结构申请处分增值税普通征税人资历认定。第二,本年8月1日前,应税供职年发卖额正在500万元以下的试点征税人,有固定分娩规划场地、也许服从国度同一的司帐轨造筑立账簿、按照合法有用凭证核算、也许供给无误税务材料的,能够向主管国税结构申请增值税普通征税人资历认定。

  本年8月1日前,已赢得增值税普通征税人资历并兼有应税供职的试点征税人,不需从头处分申请认定手续,由主管国税结构造造、投递《税务事项通告书》。别的,本年8月1日前,应税供职年发卖额突出500万元的试点征税人,属于其他个体、挑选服从幼界限征税人征税的非企业性单元、常常常供给应税供职的企业和个别工商户等境况的,可向主管国税结构提出不认定增值税普通征税人申请。

  四川省国税局夸大,除国度税务总局另有章程表,曾经认定为增值税普通征税人后,不得转为幼界限征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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