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省黄冈市一家从事医疗防护用品零售的个人为商户,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幼范围征税人。2020年9月份出卖额到达15万元,一齐是医疗防护用品出卖的收入,合连营业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请问我9月份出卖额能否享福免税策略?
答:可能享福。《》(2020年第13号)和 《》(2020年第24号)规矩,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幼范围征税人,合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卖收入,免征增值税。您属于湖北省内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幼范围征税人,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获得合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卖收入,均可享福免征增值税策略。
原题目:《按月申报幼范围征税人,9月出卖额15万元且不开专票,能免增值税吗?》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