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中变更为一般纳税人是否适用增值税免税优惠?

日期:2021-09-18 05:17:52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遵从《国度税务总局闭于幼范畴征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题宗旨告示》(国度税务总局告示2021年第5号)的章程,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岁月,幼范畴征税人发作增值税应税出售行动,合计月出售额未进步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征税期的,季度出售额未进步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A公司是增值税幼范畴征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2021年5月申请变换为大凡征税人,从2021年6月1日起先生效。2021年4月至5月,A公司的不含税出售额40万元。2021年7月,A公司该怎样申报第二季度增值税?是否还能享用上述文献所章程的幼范畴征税人增值税免税优惠?

  遵从目前增值税的征税申报规则,A公司正在2021年7月份申报期内须要治理两项申报:一是治理2021年6月税款所属期的大凡征税人申报;二是治理2021年4-5月税款所属期的幼范畴征税人申报。

  因为A公司正在2021年第二季度惟有两个月是增值税幼范畴征税人,遵从每月出售额不进步15万元的规范,要是两个月的出售额不进步30万元,享用增值税免税没有题目。但A公司正在2021年4-5月的出售额是40万元,进步了30万元,但没有进步45万元,这种景象下,A公司还能享用幼范畴征税人的增值税免税优惠吗?

  对此,国度税务总局正在2021年5月18日《减税降费战略即问即答(2021年第二期)》中昭彰回答:对待按季申报征税的幼范畴征税人,正在季度中心由幼范畴征税人立案为大凡征税人的,其对应的幼范畴季度属期申报(如案例中4-5月所属期的申报),均团结以季度出售额45万元的规范来推断是否可能享用幼范畴征税人免征增值税战略。

  即,案例中,A公司2021年4-5月出售额未进步45万元的,仍可能享用幼范畴征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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