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远军: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案例分析

日期:2019-11-14 05:17:47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和讯税务新闻 由中华世界讼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市华税讼师事件所承办的 “2013中国税法论坛第二届中国税务讼师论坛”2013年10月25日正在北京京仪大旅舍举办,论坛要旨为“社会公道——中国税务讼师的时期工作”。和讯税务频道行为策略配合媒体对论坛实行全程图文直播。

  北京市国度税务局直属二分局局长邓远军正在做要旨演讲时实行了以真正案例为根柢的非住户企业股权让渡案例判辨。

  多人下昼好!出格称心受邀列入第二届中国税务讼师论坛,出格幸运有如此一次时机与正在座的诸位讼师界伴侣做一个交换。

  依照陈设咱们这个要旨是楷模税案案例判辨,我是第一次列入这个聚会,不知晓这个案例对过错多人的口胃,仅供多人参考。

  我自己是学经济学的,更多是经济学的头脑,而咱们正在座的能够是讼师,多人知晓经济学的头脑和法令的头脑仍旧有所区其余。我的判辨也是仅供多人参考的。

  讲这个案例之前,先把相应的少少后台学问大略先容一下,有如此几点,住户企业与非住户企业,这是对比大略的,多人都知晓。住户企业遵照我公法令正在我国境内依法立案注册的企业。而非住户企业指的是表国企业,正在咱们境内从事相应的营谋,咱们国度非住户企业是其余国度的住户企业。

  闭于非住户让渡我国住户企业股权的类型,两大类,直接让渡和间接让渡。所谓的间接减让,隔了一层以上。非住户企业通过中心控股公司或者是境表的控股公司来间接的持有我国住户企业的股份,这时期爆发的股权变化。间接让渡能够进一步的划分,有的给了一层,有的多层。

  非住户企业间接让渡股权的方法,表转表,纯属境表让渡的。表转内,便是说一方是境内的公司,一方是境表的。

  咱们正在看所谓的非住户股权让渡面对那些要紧税收题目,归结起来三个题目,纳税权的题目,多人知晓税收管辖权是一个要紧的话题。纳税权的题目是一个首要的题目,也是一个条件。

  第二个是避税与反避税的题目,前面讲了操纵避税港爆发的非住户之间的让渡是国际间很通行的避税的题目,也是咱们税务构造反避税很主要的一个范围。

  第三个是税源监控与税款追缴的题目,这个题目也是相对其他的反避税范围而言,非住户间接让渡的税源监控难度对比大。显而易见,由于非住户让渡要紧爆发正在境表,间接持股咱们更不掌管他的音讯,他们也没有依法陈述的责任,因而音讯的获取,税源的监控黑白常大的难点,与此相干的税款的追缴也同样是一个难点。

  归结起来说非住户的股权让渡要紧有这三个题目,大略归结一下,国际的一个动态以及咱们国度起色的远景,多人知晓现活着界各国也能够说是掀起了一轮新的反避税的海潮,成为各国正要评论的主要话题。金融险情此后,全国各国经济形象不太景气,各国财务日子也欠好过,纷纷将反避税行为一个主要的权谋。

  咱们国内来看,同样咱们非住户股权让渡也是近几年的热门,来由有几个,咱们挖掘境内的少少投资方也是纷纷的由于种种来由,如资金穷困等等逃离中国市集,权谋之一便是股权让渡,以股权让渡的方法逃离中国。

  第二个来由,咱们08年团结了表里所得税,个中消除了对本来表商投资的税收优惠,个中有五年的过渡期,因而说税收优惠到期之后,近几年纷纷到期,到期此后也纷纷显现了良多表方逃离中国,同样也是通过股权让渡的方法摆脱中国。该当说近几年中国爆发的非住户股权让渡的动作越来越多。从别的一个角度来看,跟着中国经济的起色,一朝爆发让渡,金额也都对比大。咱们国度对非住户股权让渡还不长,从法令上来说,08年此后,非住户股权让渡普通是反避税的周围,08年才开首成立这个法规。从这里开首对普通反避税搜罗个中的非住户股权让渡才有少少法令上的表率,咱们的避税正在有法令表率此后才真正开首了,因而韶华不长,相对仍旧对比再生的事物,相应的法令也还不是很完竣。

  下面给多人先容一个案例,这是一个真正的案例,然而我不行把这个公司名字说出来,只可说某公司。这是咱们境内的一个海南公司,正在香港注册了一个控股公司,被香港某公司100%控股,香港公司又正在百慕大注册了一个C公司,同样是100%控股。C公司有两个股东,个中要紧的是B公司是一个BVI公司,知名的避税港,同时另有少少其他股东,12.3%,这是他的股权机闭。

  正在这个案例中,假如是香港公司的股东爆发变化,属于直接让渡。假如是C公司的股东爆发转变,便是间接让渡。自后这个公司爆发了股权收购,也是股权的变化。股权收购起初是A公司也是一个BVI的公司,2010年A公司从B公司收购C公司股权4230万股,占C公司的股权9%,支出的价钱是5.4亿国民币,经由股权往还之后,股权机闭爆发了蜕变。C公司股东两个造成了三个,股权爆发了变化。

  自后这个C公司思正在香港上市,碰到了一个题目,但香港联交所以为此举有违反香港上市法规2.03条的嫌疑,央求C公司推迟一段韶华上市。依照香港上市法规,对待这种如此的公司要推迟一段韶华,要确保每个股东都有公道的知情性、低浸投资危机。 他上述的股权变化不适当香港的法则,C公司和大股东不答允推迟上市,思立即上市,能够当时的市集行情对比好。立即上市奈何办?经由磋商思让A公司回购回来,经由磋商A公司允诺回购,到10月4号,A公司以1.2亿美元的总价向B公司售回4230万股,如此就就手的上市了。

  股权变化的情形是如此的,间接股东的变化。结果的结果税务构造以为这是爆发股权变化,依照中国的税法该当对他纳税。税务构造的做法对A公司征收10%的股权让渡的企业所得税,依照1.27亿美元来来打算的,以及要加收滞纳金,这个税务构造对他依照非住户税收来实行统造的,假如依照反避税来走,是加息金的,而息金比滞纳金要低得多,这也是一个值得商讨的题目。

  税务构造的法令依照有几点: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法则,起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咱们该当享有纳税权。搜罗执行条例第七条,起源于中国境内,境表所得实在定例则,不动产让渡所得,权力性投资资产让渡所得,依照这两点都是正在境内,同样咱们是有纳税权的。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是减征的,执行条例第九十一条是10%,依照2号第93条,骨子重于样式规则,究竟是不是起源于中国境表的所得,搜罗2号第94条,正在税收上否认没有经济骨子企业的存正在,搜罗698号第六条,否认被用作税收陈设的境表控股公司的存正在,依照是两点:滥用公司机闭样式,比方说中心控股公司,不拥有合理贸易主意。咱们靠这两条来否认中心控股公司的存正在,正在税收上的存正在,不是法令上的存正在。然后依照财税59号不适当非住户出格性税务管理的条目,也是不适当免税的条目。

  咱们正在看A公司对纳税的反驳,起初以为入股C是出于合理的贸易主意,从B公司置备C公司股份的价钱适当独立往还规则,从C公司中退出是受客观来由的影响,这些往还不存正在滥用境表机闭样式的希图和真相。

  咱们判辨一下A公司为什么感受曲折的来由:并非初度持有C公司股份,咱们普通对这种非住户股权的让渡针对初度设立的,第二属于多层间接控股,隔了良多层,避税的希图是否存正在,他以为不存正在。由于这两点,A公司感受到交税对比冤。这是大致的案情。

  假如咱们做一个扼要的判辨,首要题目,该当说法令依照也没有太多的疑虑,症结是法令奈何实用?整个的规则奈何掌管?也便是说法令的法则是对比规则的,整个奈何操作,税企两边站的角度不雷同,领会上是出缺点的。

  这个要紧的题目,比方第一,什么叫做滥用公司机闭样式?并没有做出一个明了的界说,也缺乏整个的操作的指引。何如讯断不拥有合理的贸易主意?什么叫做合理的贸易主意?什么叫做不拥有合理的贸易主意?同样这个比谁人滥用还好一点,所得税有一句话声明,便是以延迟或规避税收责任的形成,同样这句话仍旧很规则,莫非说只消税款爆发了延迟或规避了,就有反避税吗?行为平常的投资也会探求到征税的本钱,也不行说没有合理的贸易主意,这同样是一个值得争议的题目。

  骨子重于样式规则也只是一句话,也便是一个规则,究竟奈何讯断?骨子是什么,样式是什么,奈何行使这个规则,同样有没有整个的声明和操作指南?

  对这个题目,目前咱们试验的做法,归结有几条:境表企业有没有经济骨子?是不是一个空壳公司,奈何讯断这个公司是不是一个空壳公司?要紧从筹办营谋,有没有统造职员?有没有从事筹办营谋务必的资产,收入起源是什么,是不是简单来自中国境表的股份收益?搜罗税收是不是多元化,仍旧和收入起源挂钩,仍旧就来自于股权的收益挂钩。

  第二,看不会不会导致双重纳税?假如咱们征了,对方国度也征,如此咱们尽量避免。反过来也能够变成双重不纳税,假如咱们不征,对方国度也不征。

  第三,从价格上讯断,咱们看看这个公司股权的价格是不是要紧取决于咱们境内的住户企业的价格?

  第四,股权让渡两边的答允,往还的时期是否有答允,往还的对象是不是境内的某某住户企业?目前本质的做法归结起来要紧寄托这四条来讯断。题目是这只是咱们试验中的做法,并没有上升到法令条规,一朝形成分期,征税人提出复议,咱们依照是什么?这都值得商讨的题目。

  反避税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更多两边依赖会商,会商奈何节造自正在裁量度,也需求正在座的诸位予以闭切和商讨的题目。 咱们本质做法这四点,法令上下一步奈何表率?

  印度沃达丰的案件和这个相似,印度是判税务局输了,然而他们也对比强,速即点窜法令。

  第二个对A公司让渡C公司的动作是否纳税?第二次回购动作是不是纳税?这个题目同样和上面有少少相似,也是A公司是否滥用了公司机闭样式,A公司是否拥有合理的贸易主意?这本性子是和第一次让渡的性子是相似的,然而只是多了一层,再一次爆发,正在这种情形下,咱们该当不该当纳税?该当说现有的规矩并没有说第几层就不纳税了,只消是爆发正在间接股权让渡,依照这些规则来讯断,起源于中国境表的所得就该当纳税。

  第二个题目,题表的话,咱们能不行讯断A公司和B公司是相闭相闭?该当说难度也对比大,换句话说,整体案例中咱们对A公司不纳税,又会有什么后果?是不是带来相应的避税的缺点?这个题目也是法令上值得商讨的题目。

  题目三,A公司与B公司是相闭相闭 ?假如依照征管法细则对相闭相闭的界说,二者并不组成相闭相闭,是合伙的持有一个公司,而不是彼此持股,也不是合伙的被持股,该当不是相闭相闭。假如正在如此假设一下,二者是相闭相闭,奈何办?这时期咱们以为普通反避税加让渡订价观察,也有相应的法令依照。

  这是我大略先容的案例,有的没有给出谜底,也没有绝对的谜底,要紧是提出供多人参考和辩论,感谢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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