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5年至2017年时刻,张某先后伪造两枚江苏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并冒用该公司的表面与安徽某工程筑树有限公司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张某正在合同、授权委托书、委委派款、借条、收条上加盖其伪造的印章。张某上述举动酿成江苏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被冻结无法操纵,公司生意受到急急影响。归案后,张某如实供述自身的罪孽。
【裁判】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张某伪造公司印章,其举动已冒犯刑律,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身的罪孽,能够从轻责罚。故占定:被告人张某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责罚金国民币五千元。
【点评】伪造公司、企业、行状单元、国民大伙印章罪是挑选性罪名,只消举感人践诺了伪造印章的举动即可组本钱罪,的确罪名可凭据所伪造单元的印章来定。举感人运用伪造的公司印章举行合同签定、委委派款等事项上,不但对冒用公司的生意发生倒霉影响,同时组成对社会群多治安的侵扰。(董维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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