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日期:2021-02-25 07:23:40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数董事保障本通告实质不存正在职何伪善纪录、误导性陈述或者强大脱漏,并对其实质的实正在性、正确性和完美性承受一面及连带负担。

  宏和电子资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克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本事委员会、上海市财务局、国度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连合答应宣布的《高新本事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证书编号为GR3,有用期三年。

  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度对高新本事企业的合系税收优惠计谋的规则,自通过高新本事企业认定后确当年起陆续三年起先享福国度合于高新本事企业的合系税收优惠计谋,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本事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本事企业证书》有用期期满后举行的从头认定。2020年,公司已遵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举行征税申报及预缴,因而以上税收优惠计谋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的合系财政数据,但对公司改日的经开事迹有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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