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省国民当局办公厅合于印发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场改造施行计划的合照》(湘政办发〔2020〕11号)相合央浼,经相合市州国民当局申请,省工信厅、省应急管束厅、省生态处境厅机合专家现场观察,并报省国民当局核定允诺,第一批110家沿江化工企业中的5家企业允诺调动搬场改造类型(个中3家企业由搬场调动为紧闭,2家企业由紧闭调动为搬场),允诺12家企业列入我省第二批沿江化工分娩企业名单。现将允诺调动类型的沿江岸线公里边界内化工分娩企业名单和第二批沿江岸线公里边界内化工分娩企业名单予以告示。
一、新增或调动为紧闭退出类的沿江化工企业2021年10月底前达成紧闭退出管事。
二、新增或调动为煽惑搬场类的化工分娩企业要做好“一企一策”计划,通过调构造搬场到沿江1公里边界表的合规化工园区,矢志不移达成搬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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