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益答】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与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能否叠加享受?

日期:2019-09-30 14:08:21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原题目:【逐日益答】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与高新时间企业优惠,能否叠加享福?

  问:我公司2018年处于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的第3年,当年又获得了高新时间企业证书。正在管束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否叠加享福两种税收优惠,按7.5%的税率策画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答:按照《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合于进一步鞭策软件财富和集成电途财富生长企业所得税策略的合照》(财税〔2012〕27号)的章程,软件企业遵从章程可能享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策略与企业所得税其他好像体例优惠策略存正在交叉的,由企业采选一项最优惠策略实施,不叠加享福。

  《国度税务总局合于进一步明晰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策略实施口径题宗旨合照》(国税函〔2010〕157号)章程,住户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时间企业,同时又切合软件临盆企业和集成电途临盆企业按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要求的,该住户企业的所得税实用税率,可能采选实用高新时间企业15%的优惠税率,也可能采选遵从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行遵循7.5%的税率(即15%税率的一半)征税。

  于是,你公司正在管束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能采选实用高新时间企业的15%优惠税率,也可能采选遵从25%的法定税率减半纳税,即按12.5%税率策画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两项优惠不行叠加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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