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地音信讯 即日,天津市河北区市集监视解决局颁布天津市宏保真商贸有限公司侵凌注册招牌专用权案。
我法律职员正在核查天津市百年天海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凌注册招牌专用权一案中展现涉嫌侵权的商品“尚品利民”甜面酱系当事人发卖。我局法律职员立时对其注册地及堆栈(东丽区批发市集24号)举办查验,现场未展现侵权商品。经法定代表人汪志猛确认其确实发卖过“尚品利民”甜面酱(4.5公斤/桶),但均已发卖。
法定代表人汪志猛通过其另一家公司天津市百年天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委托山东荣健食物有限公司出产了150桶“尚品利民”甜面酱(4.5公斤/桶),造品由当事人举办发卖,150桶已所有卖出。该“尚品利民”甜面酱表包装有个浅棕色圆形,深棕色的大三角箭头,上面有两行黄色大字,上面写的尚品利民,下面有甜面酱,“尚品”俩字略幼,右上角还写有升级二字,下面有行幼字写的天津市百年天海科技有限公司,该商品包装与权益人“利民”招牌包装近似,上述产物经招牌权益人天津市利民调料有限公司确以为侵权商品,当事人笔录中也招认其为了好卖,存心仿冒利民招牌甜面酱。招牌权益人供给了经当事人承认的天津市宏保真商贸有限公司的发卖单子。发卖价钱为14元/桶,共计规划额2100元。
上述本相,要紧有以下证听说明:1.当事人贸易牌照复印件、食物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讯问视察笔录、山东荣健食物有限公司的贸易牌照复印件、食物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讯问笔录、委托加工合同、天津市百年天海科技有限公司的贸易牌照复印件;3.招牌权益人天津市利民调料有限公司供给的照片复印件和发卖单子复印件,;4. 招牌权益人天津市利民调料有限公司的贸易牌照复印件、招牌注册证复印件、产物占定说明、产物说明、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5、产物检测讲述。
我局于2019年7月26日向当事人投递了津市监北稽告〔2019〕2-7号《行政处理示知书》,当事人正在法定限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见解。
权益人天津市利民调料有限公司为天津当地着名企业,其注册招牌“利民”为盛大消费者熟知,当事人发卖的产物愚弄“尚品利民”为标识,正在与权益人同类商品包装近似产物上,非常利用“利民”二字,同时配以“升级”字样,易使消费者将其与权益人之间的干系形成联络,变成产物泉源误认,属于正在统一种商品上利用与注册招牌近似的商品,容易导致混浊,当事人发卖上述“尚品利民”甜面酱的举动,适合《中华公民共和国招牌法》第五十七条“有下罗列动之一的,均属侵凌注册招牌专用权”第(三)项“发卖侵凌注册招牌专用权的商品的;”所指的违法举动。
自正在裁量缘故等其他需求解释的事项:正在本案视察流程中,当事人主动配合法律职员查验。该当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天津市市集和质地监视解决委员会行政处理裁量实用章程》第十三条第(五)项的划定予以从轻处理。
管理见解及按照: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招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解决部分担理时,认定侵权举动树立的,责令立时放弃侵权举动,充公、歼灭侵权商品和要紧用于造作侵权商品、伪造注册招牌标识的器械,违法则划额五万元以上的,能够处违法则划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则划额或者违法则划额亏空五万元的,能够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奉行两次以上招牌侵权举动或者有其他紧要情节的,该当从重处理。发卖不分明是侵凌注册招牌专用权的商品,能说明该商品是本身合法赢得并解释供给者的,由工商行政解决部分责令放弃发卖。”的划定,责令当事人立时放弃侵权举动,并提议予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理:罚款公民币10000元。
请正在接到本处理决断书之日起15日内根据《非税收入寻常缴款书(缴款闭照书)》上载明的缴款渠道和体例,将罚没款缴到天津市财务局指定的非税收入代收点银行。过期不缴纳罚没款的,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划定,逐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理款,并将依法申请公民法院强造实践。
如对本行政处理决断不服,能够于收到本决断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常识产权局或者天津市河北区公民当局申请复议,也能够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河北区公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按照《企业新闻公示暂行条例》等相闭划定,本构造将通过市集主体信用新闻公示体系、宗派站、专业站等公示行政处理新闻。如公示的行政处理新闻不精确,当事人能够申请本构造予以改正。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