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变更公示

日期:2019-12-25 23:09:41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河南英华研究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信阳市公安局法律记载仪、单警装置采购项目实行角逐性洽商,按轨则实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做如下变换:

  3.1招标告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河南省title=》、《信阳市民多资源贸易》

  变换由来:因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和为安警用装置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历,遵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奉行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轨则,顺延本项目第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信阳恒诚电子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中标单元地方:郑州市金水区改日道与纬二道西北角聂庄A区1号楼2单位6楼D户

  中标单元地方:郑州市金水区红专道128号金城时间广场5号楼1单位1905号

  按国度改造委员发改价钱【2011】534号文献国度生长改造委员管帐价钱[2002]1980《招标代办办事收费料理暂行手腕》计取,即一标段:6207元;由中标单元支拨。

  本项目中标变换公示正在《中国采购与招标》、《河南省》、《信阳市民多资源贸易》同时揭橥,刻日为1个管事日,各相合当事人对中标变换有反驳的,可能正在公示刻日届满之日起7个管事日内,以书面办法向招标人或代办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元公章且法人具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身领导企业交易牌照副基础件及自己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继承确认日期行为受理时候。过期未提交或未遵从哀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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