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激励计划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日期:2020-06-21 14:58:08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北京市向阳区开国门表大街甲6号SK大厦31、33、36、37层 邮政编码:100022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铭达”或“公司”)的委托,承当其2020年股票期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引发策动变动的法令主张书》(以下简称“法令主张书”)。

  1. 2020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聚会,审议通过《合

  于调动2020年股票期权与节造性股票引发策动干系事项的议案》、《合于召开

  2. 2020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聚会,审议通过《合

  3. 2020年6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权引发策动变动事项举行审

  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节造性股票引发策动(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提

  执法》、《证券法》等法令、法例、模范性文献以及《股权引发处理要领》、《公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权

  益分配计划,公司以 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12,010股为基数,以截止

  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积未分派利润向十足股东每10股派挖掘金6.00元(含

  税),本次共分派现金72,907,206.00元(含税)。前述权力分配已于2020年5

  予37.05万份股票期权及513.90万份节造性股票,初度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钱

  每股行权价钱由34.22元调动为33.62元 ,初度授予节造性股票的每股授予价钱

  因公司实践2019年度权力分配而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钱及节造性股票的授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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