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亿鑫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一案

日期:2020-12-09 05:52:37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本院受理的申请履行你单元一案,你单元如不行按履行闭照书奉行生效法令文书确定的负担,依据《中华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黎民法院闭于实用〈中华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履行圭臬若干题目标注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则,应自本令投递之日起,如实向本院申报如今以及收到本令之日前一年的财富情形。履行进程中,如财富处境产生更改,该当自财富更改之日起向本院添补申报。过期不申报,或者作假申报的,本院将依法对你单元采用纳入失信被履行人名单、控造消费、罚款、拘捕等强造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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