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空气调节设备采购项目更改通知函

日期:2021-03-25 09:17:30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长泰县当局采购中央对招标编号[CTZFCG(2013)-010JZ]的招标实质及恳求实行更改,并正在长泰县和长泰县行政任事中央公告,更改知照将视为招标文献的一个别,拥有法令功效,全部如下:

  (1)原竞赛性交涉文献“第一章 竞赛性交涉邀请”中第5条“5.投标截止年光:投标文献应于2013年02月03日10:00(北京年光)之条件交到长泰县当局采购中央,过期收到的或不契合划定的投标文献将被拒绝。 ”更改为“5.投标截止年光:投标文献应于2013年02月04日10:00(北京年光)之条件交到长泰县当局采购中央,过期收到的或不契合划定的投标文献将被拒绝。”

  上一篇:焦作新区疆域维持环保局焦作新区神州道、九洲道、成功道和永兴道道道绿化项目监理废标通告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