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入。《中华国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章程,让渡资产收入列入企业收入总额领域。《中华国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履行条例》第十六条章程,企业让渡股权获得的收入属于让渡资产收入。
(2)扣除。遵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章程,企业现实产生的与获得收入相合的、合理的开支,囊括本钱、用度、税金、失掉和其他开支,准予正在打算应征税所得额时扣除。就股权让渡来说,股权计税本钱及与股权让渡合联的印花税等税费能够扣除。
(4)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章程,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章程,相符前提的幼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度必要重心搀扶的高新身手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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