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于2021年7月27日揭橥收场果告示,颁发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切磋所为本项目标中标单元。自结果告示揭橥之日起,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切磋所平昔他日领取《中标告诉书》原件。按照磋商文献第四篇第5.6条及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切磋所正在反响文献中供给的“准时领取《中标告诉书》原件的答应书”的原则,因该单元未正在《中标告示》揭橥之日起5个事业日内领取《中标告诉书》原件,视为放弃主动中标权力和任务。
按照磋商文献第三篇第25.2条的原则,经采购人协商决意,现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交通运输部计划切磋院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6、办事韶华:合同缔结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前落成讲述初稿;2021年9月20日前落成讲述修订稿;2021年9月30日前落成讲述送审稿并通过采购人内审;2021年12月30日条件交报结束稿,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请交通运输部计划切磋院正在本告示揭橥之日起五个事业日内领取《中标告诉书》原件,并遵照磋商文献央求缴纳招标代劳办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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