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与被上诉人广州京卫汇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日期:2020-05-12 00:54:11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上诉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总病院与被上诉人广州京卫汇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北京长途视界眼科病院约束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牵连一案,本院仍旧审理终结。因你司下降不明,无法投递,遵从《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矩,向你司布告投递本院(2019)粤01民终12519号民事判定书,判定如下:驳回上诉,保卫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7114元,由上诉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总病院义务。本判定为终审讯决。自本布告密出之日起,通过六十日即视为投递。特此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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