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把招牌申请文献提交给招牌局,遽然发掘文献有错别字奈何办?别急,你可能向招牌局申请招牌更改。
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招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及《招牌法奉行条例》第二十九条法则,招牌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发掘招牌申请文献或者注册文献有明明过错的,可能申请更改。
留意:更改的过错仅限于申请文献或者注册文献中的表面、所在、商品等项目部分文字过错,不涉及实际性实质。
(3)招牌注册人经盖印或者署名确认的身份注明文献(生意牌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申请文献为表文的,应附送中文译本。
(4)对换换达成的调换后注册人表面、所在举行更改的,应同时交回《调换注明》原件。
(5)对让渡达成的受让人注册人表面、所在举行更改的,应同时交回《让渡注明》原件。
(6)过错新闻更改使得《招牌注册证》产生改换的,应同时交回《招牌注册证》原件。
(2)申请人的名称、所在、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接洽体例务必填写理会、确实,以便于接洽。
假使民多发掘向招牌局提交的招牌申请、注册文献有文字过错,就可能根据上述措施举行招牌调换。
招牌注册告成后,民多可此后社标为我方的招牌定造一份本性化的【招牌监测】任职,实时发掘侵权招牌,好早做应对之策。获取更多知产前沿资讯,接待来【北京社文常识产权统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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