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9-11-20 02:20:32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度税务总局合于完全扩展运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体例观点的合照》(国办发[2000]12号)的恳求,按照国度税务总局《增值税防伪税控体例管造步骤》和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策略的法则,现就增值税日常征税人得到防伪税控体例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题目法则如下:

  一、增值税日常征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体例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务必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组织认证,不然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日常征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体例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正在认证通过确当月遵照增值税相合法则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不然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日常征税人得到防伪税控体例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物品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践诺《国度税务总局合于巩固增值税征收管造劳动的合照》(国税发[1995]015号)中第二条相合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法则。

  四、增值税日常征税人申请抵扣2003年3月1日前防伪税控体例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于2003年9月1日前遵照本合照的法则报主管税务组织认证,不然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五、增值税日常征税人违反本合照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法则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务组织遵照《中华国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造法》的相合法则予以科罚。

  各级税务组织应做好本合照的宣扬劳动,采用百般办法实时文书征税人,使征税人实时了然和确推行诺增值税新的进项税额抵扣策略。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