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选简易办法3%征收率可否享受减按2%征收增值税?

日期:2019-11-28 02:39:10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通信员 夏晶 记者 楼安娜) 指日有读者致电18创富热线接洽:“哪些景况下,通常征税人采选方便举措3%征收率,可享福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战略?”

  下城区国税局对此举行解答:以下几类景况下,通常征税人采选方便举措根据3%征收率,可减按2%征收增值税:

  1.出售本身应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转型或营改增试点以前购入的,或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则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

  2.征税人购进或自造固定资产时为幼界限征税人,认定通常征税人后再出售该固定资产;

  3.采选方便举措缴纳增值税的通常征税人,出售其按规则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稀少需求贯注的是,上述经济作为正在享福减按2%缴纳增值税的优惠战略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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