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小规模企业销售额超过500万当月能否按1%计算缴增值税

日期:2021-02-13 00:51:21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问:我公司是2020年11月树立的一家商贸企业,属于注册地不正在湖北省的幼周围征税人,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11月无贩卖收入,12月发作一笔800万贩卖货色营业并需开具发票,请问12月贩卖货色营业能否按简略措施实用1%征收率估量缴纳增值税?

  答:《国务院闭于废止中华百姓共和国开业税暂行条例和篡改中华百姓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断》(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一条规章,幼周围征税人发作应税贩卖行动,实行遵从贩卖额和征收率估量应征税额的简略措施,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征税额估量公式:应征税额=贩卖额×征收率。幼周围征税人的轨范由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规章。

  《财务部 税务总局闭于同一增值税幼周围征税人轨范的闭照》(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章,增值税幼周围征税人轨范为年应征增值税贩卖额 500 万元及以下。

  《国度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征税人注册处分措施》(国度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八条规章,征税人正在年应税贩卖额领先规章轨范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竣过后15日内遵从本措施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章打点相干手续;未按规章时限打点的,主管税务陷坑该当正在规章时限竣过后5日内创造《税务事项闭照书》,示知征税人该当正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陷坑打点相干手续;过期仍不打点的,次月起按贩卖额遵照增值税税率估量应征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征税人打点相干手续为止。第九条规章,征税人自日常征税人生效之日起,遵从增值税日常计税设施估量应征税额,并能够遵从规章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另有规章的除表。本措施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征税人打点注册确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征税人正在打点注册手续时自行选拔。

  《财务部 税务总局闭于支撑个别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策略的布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布告2020年第13号)规章,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幼周围征税人,实用3%征收率的应税贩卖收入,免征增值税;实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幼周围征税人,实用3%征收率的应税贩卖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实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务部 税务总局闭于伸长幼周围征税人减免增值税策略推行刻期的布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布告2020年第24号)规章,《财务部 税务总局闭于支撑个别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策略的布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布告2020年第13号)规章的税收优惠策略履行刻期伸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综上,你公司12月增值税贩卖额固然领先500万,但当月仍按幼周围征税人设施估量缴纳增值税,因而你公司12月的贩卖货色营业可按简略措施实用1%征收率估量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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