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务派遣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18 16:47:08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本次年审边界为2019年12月31日前依法获得劳务役使策划许可证和工商行政部分公告的开业牌照的劳务役使公司(含2020年度刚调动延续新证的劳务役使公司,不含2020年度刚申请照料的新劳务役使公司)。

  二、各劳务役使公司应严谨做好自查,写出公司策划环境陈诉,并提交上年度财政审计陈诉,踊跃主动地和我区人社局的拘押部分或行政审批部分获得相干,领取分派给其公司的上彀账号和暗码(依然分派其账号的按原账号申报即可),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此年审原料从上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护局掌握劳务役使拘押的科室。

  三、未定时插足年审的公司,行政审批局依法铲除其策划资历,刊出其劳务役使策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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