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创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地址变更公示 日期:2021-02-03 09:25:54 浏览: 次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按照《中华百姓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使令行政许可推行宗旨》(人社部令第19号)、《劳务使令暂行划定》(人社部令第22号)等相合划定,对合于梅州市创润物业经管有限公司(受理号:2021002)提交的相合原料举办了审查,并对公司现场举办了反省,切合法定要求,经商酌,造定交该公司 一、反应题方针形式。正在公示时候,单元和私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局面,向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反应公示对象存正在的题目。以单元表面反应题方针,应加盖公章,以私人表面反应题方针,应署自己确凿姓名。 赞 赏 分享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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