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核发宁夏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日期:2021-07-26 01:30:03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你公司报送的《劳务调派筹办许可证》申请质料收悉。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和《劳务调派行政许可奉行手段》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原则,经审查,允许核发你公司《劳务调派筹办许可证》。请接此批复后,正经遵循相合司法规则及《劳务调派筹办许可证》审定的营业规模展开事务,苛禁从事许可规模以表其它营业举止,自愿给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护局的监视管造和营业教导,每年定时上报劳务调派筹办处境讲述。

  主办:固原市公民当局 承办:固原市公民当局办公室 运转管造: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央 接洽电话: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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