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玄时与福建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日期:2021-05-27 21:50:50 浏览: 次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李玄时与福筑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李玄时不服广州市越秀区国民法院(2020)粤0104民初6116号民事讯断,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意于2021年7月21日9时15分-10时30分正在第44法庭(新大楼一楼东区)开庭。因你公司着落不明,无法投递。遵守《中华国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章,向你公司告示投递庭询传票。自本告示发出之日起,颠末六十日即视为投递。过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赞 赏 分享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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