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变更建滔总部大厦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2020-12-30 05:18:34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筑滔总部大厦项目位于桂湾片区四单位五街坊03地块,梦海大道与桂湾三道交汇处,总用地面积6229.25平方米。因项目计划打算调解,需对机动车泊位数举行调解,现申请更改该宗地作战用地谋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

  依照《中华百姓共和国城乡谋划法》和《深圳市都会谋划条例》等合系原则,本着平允、公然、公道的准绳,现将相合调解实质公示如下:

  (二)依照原规土委最新宣布的《深圳市都会谋划轨范与规矩》中密度分区与容积率章节修订条目,了了容积率为:容积率=容积/地块面积=(地上原则修筑面积+地下原则修筑面积)/地块面积。

  该宗地地上、地下原则修筑面积稳固,表述改为:原则修筑面积87500平方米,个中办公修筑80000平方米(含物业拘束用房175平方米),贸易修筑面积7500平方米(地上5000平方米、地下2500平方米)。容积率相应由13.65调解为14.05。

  1、深圳市前海拘束局E站通大厅(所在:深圳市南山区东滨道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协作区e站通)

  (一)公示时代,如对上述调解有心见或创议,请应用的确姓名及合联体例,正在公示成见搜聚截至日期(12月24日)之前通过以下体例反应我局:

  (三)多人协同反应的,需委托一人处置成见反应合系事宜,并附上每个反应人的有用身份表明复印件、所在和委托代庖人的有用身份表明复印件、所在、合联体例。

  (四)单元反应的,请附上单元法人、委托代庖人的有用身份表明复印件、所在、合联体例。

  为包管反应成见的的确有用性,以上成见或创议及合系资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具名),个中通过电子邮件反应的资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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