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滔总部大厦项目位于桂湾片区四单位五街坊03地块,梦海大道与桂湾三道交汇处,总用地面积6229.25平方米。因项目计划打算调解,需对机动车泊位数举行调解,现申请更改该宗地作战用地谋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
依照《中华百姓共和国城乡谋划法》和《深圳市都会谋划条例》等合系原则,本着平允、公然、公道的准绳,现将相合调解实质公示如下:
(二)依照原规土委最新宣布的《深圳市都会谋划轨范与规矩》中密度分区与容积率章节修订条目,了了容积率为:容积率=容积/地块面积=(地上原则修筑面积+地下原则修筑面积)/地块面积。
该宗地地上、地下原则修筑面积稳固,表述改为:原则修筑面积87500平方米,个中办公修筑80000平方米(含物业拘束用房175平方米),贸易修筑面积7500平方米(地上5000平方米、地下2500平方米)。容积率相应由13.65调解为14.05。
1、深圳市前海拘束局E站通大厅(所在:深圳市南山区东滨道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协作区e站通)
(一)公示时代,如对上述调解有心见或创议,请应用的确姓名及合联体例,正在公示成见搜聚截至日期(12月24日)之前通过以下体例反应我局:
(三)多人协同反应的,需委托一人处置成见反应合系事宜,并附上每个反应人的有用身份表明复印件、所在和委托代庖人的有用身份表明复印件、所在、合联体例。
(四)单元反应的,请附上单元法人、委托代庖人的有用身份表明复印件、所在、合联体例。
为包管反应成见的的确有用性,以上成见或创议及合系资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具名),个中通过电子邮件反应的资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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