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公示丨深圳市前海深港当代供职业协作区2016年度第二批总部企业认命名单
遵循《深圳市前海深港当代供职业协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资产扶帮资金申报指南》(深前海【2016】170号)的联系规则,经我局审核,拟对2016年度第二批10家适合总部企业条款的企业举办认定(见附件),现予公示。任何单元和私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反驳的,请正在公示宣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格式(解释通信地方和合联体例)向我局提出。
单元提出反驳的,请正在反驳质料上加盖本单元公章;私人提出反驳的,请正在反驳质料上订立自己切实姓名(姓名不行打印),我局对反驳人身份和反应处境予以保密。为保障反驳管理客观、公平、公正,保卫被公示单元的合法权力,凡匿名反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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