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关于变更诉讼费账户的通知

日期:2021-10-18 05:38:50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财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国民法院合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法院诉讼费拘束门径实践细则》(桂财务法〔2020〕29号)的心灵,经防城港市口岸区财务局审批,我院现运用的诉讼费账户(账号:81,开户行:农业银行防城港市口岸区支行)将于2021年2月28日干休运用,之后如有转入该账户的金钱,请自行到防城港市口岸区财务局料理退反击续。新诉讼费账户将于2021年3月1日启用,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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