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商行散伙后注销商号

日期:2021-11-19 06:00:28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记者余皓 实验生谢梓杭)个别食物商行将6名员工解聘后,刊出商号欲“金蝉脱壳”。留神法官实时调换诉讼主体。昨日,经硚口区法院长丰法庭协调,商行的本质老板向6名员工各赔付6000元。

  肖某等6人正在武汉一家食物商行从事啤酒倾销。2014年2月18日,商行因筹划不善拆伙,和肖某等6人结清工资。肖某等人以为,商行既未与他们缔结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照料社会保障,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干法则。

  2014年5月,肖某等6人提起仲裁,状告食物商行,吁请裁令支出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款、破除劳动联系经济积蓄金等。2个月后,硚口区劳感人事仲裁委下达了裁决书,食物商行要赔付每人少则上万元,多则2万余元。

  食物商行不服,以为肖某等6人属偶然用工,向法院告状。长丰法庭庭长徐岚道正在审查立案手续时觉察,就正在立案前几天,该商行已刊出工商注册的商号,商行不存正在了,员工即使赢了讼事,也拿不到赔款。

  按法令法则,商行原工商注册的筹划者叶某应成为原告。然而,叶某却称,商行的本质老板另有其人,只是用她的身份工商注册注册的,她从未干预过筹划。

  法庭遂向叶某的署理人指出,商行念以此种技能逃避仔肩是不恐怕的。经协调,商行本质老板向肖某等6人各支出6000元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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