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0-05-17 06:32:50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安插单列市国度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干部学习学院:

  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系厘革计划》闭于“订定针对高危急征税人定向查察轨造”和“征战健康案源解决轨造”的哀求,现将国度税务总局订定的《税务查察案源解决门径(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践。实践中遇有题目和相闭发起,请实时反应至国度税务总局(查察局)。

  第一条为典范税务查察案源解决,普及税务查察质效,推动税务查察体系机造厘革,依据《中华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解决法》及本来行细则等联系轨则订定本门径。

  第二条本门径实用于国度税务总局及省、市、县国度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税务局)。

  第三条 本门径所称税务查察案源(以下统称案源)即税收违法案件的出处,是指经由搜聚、阐明、判别、管理等措施酿成的涉嫌偷税(逃避缴征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拓票等税收违法手脚的联系数据、音讯和线索。

  第四条 本门径所称税务查察案源解决,是指税务局查察局(以下简称查察局)遵从轨则措施,对各式涉税数据、音讯和线索举行搜聚、管理、立案、反应的解决流程。

  案源解决的全部流程闭键囊括:案源音讯的搜聚、案源的分类管理、案源的立案分派和管理结果的行使。

  第五条 案源解决该当坚守依法依规、危急导向、兼顾和谐、分类分级、动态解决的规矩。

  第六条税务局该当以危急解决为导向,以税收大数据为维持,以危急推送、表部转办、查察自选为要点,以挫折偷税(逃避缴征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拓票等税收违法手脚为目的,重视管理结果的阐明反应和增值行使,酿成危急闭环式案源解决的新方式。

  下级查察局确定的案源属于上司查察局要点查察对象名录局限的,该当报上司查察局审批。

  第八条 各级税务组织该当持续普及案源解决音讯化水准,高效搜罗、有用整合税收征管数据与社会民多数据,保险案源音讯的实时性、有用性和凿凿性。

  第九条国度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该当增强案源解决作事的接洽与合作,征战健宇宙税、地税案源解决团结机造,竣工涉税数据、音讯和线索共修共享、互联互通。

  第十条 案源音讯是指税务局正在税收解决中酿成的,以及表部联系单元、部分或者私人供应的征税人、扣缴仔肩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以下简称征税人)的税收数据、音讯和违法手脚线索。

  (一)征税人自行申报的税收数据和音讯,以及税务局正在税收解决流程中酿成的税务备案、发票行使、税收优惠、资历认定、出口退税、企业财政报表等涉税数据和音讯;

  (二)税务局危急解决等部分正在危急阐明和识别作事中创造并推送的高危急征税人危急音讯;

  (三)上司党委、当局、纪检监察等单元和上司税务组织(以下统称上司组织)通过督办函、交办函等样式下发的督办、交办职分供应的税收违法线索;

  (六)公安、审查、审计、纪检监察等表部单元以及税务局督察内审、纪检监察等部分供应的税收违法线索;

  (七)专项谍报互换、主动谍报互换和自觉谍报互换等流程中酿成的国际税收谍报音讯;

  (九)当局部分和社会构造共享的涉税音讯以及税务局搜聚的社会民多音讯等级三方音讯;

  1.接受危急解决等部分推送的高危急征税人危急音讯,税务局内、表部联系单元和部分供应的税收违法线索,并确认案源音讯出处部分的作事和时限哀求;

  3.搜聚和清理征税人自行申报音讯、税收解决数据、税务查察数据、国际税收谍报音讯和第三方音讯等涉税数据、音讯,并遵从查察职分和安插,提取选案所需的案源音讯。

  (二)查察局举报受理部分(以下简称举报受理部分)职掌接受书翰、来访、互联、传真等样式的检举线征税任职热线举报专岗职掌接受的电话样式的检举线索,应填造举报工单后移交举报受理部分进一步管理。

  (三)查察局协查部分(以下简称协查部分)职掌接受协查音讯解决编造发函、欠亨过协查编造提议的纸质发函、实地协查等样式的协查线索,并遵从《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的实质备案案源音讯。

  第十三条案源音讯以征税人识别名为标识,一户一档征战案源音讯档案。案源音讯档案囊括根基音讯、分类音讯、非常音讯、共享音讯和须要的音讯标识等。

  第十四条 查察局该当对案源音讯举行分类管理,征战案源音讯库;同时遵从随机抽查作事哀求,正在案源音讯档案平分级标识要点查察对象,行为征战税务查察随机抽核对象名录库的首要音讯出处。

  (一)推送案源,是指依据危急解决等部分遵从危急解决作事流程推送的高危急征税人危急音讯阐明采用的案源;

  (二)督办案源,是指依据上司组织以督办函等样式下达的,有显着作事和时限哀求的特定征税人税收违法线索或者作事职分确认的案源;

  (三)交办案源,是指依据上司组织以交办函等样式交办的特定征税人税收违法线索或者作事职分确认的案源;

  (四)安放案源,是指依据上司税务局安放的随机抽查安插和挫折偷税(逃避缴征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拓票等查察职分,对案源音讯举行阐明采用的案源;

  (五)自选案源,是指依据本级税务局订定的随机抽查和挫折偷税(逃避缴征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拓票等查察职分,对案源音讯举行阐明采用的案源;

  (八)转办案源,是指对公安、审查、审计、纪检监察等表部单元以及税务局督察内审、纪检监察等部分供应的税收违法线索举行识别判别确认的案源;

  (九)其他案源,是指对税务查察部分自行搜聚或者税务局内、表部联系单元和部分供应的其他税收违法线索举行识别判别确认的案源。

  第十六条 督办案源、交办案源、转办案源、检举案源和协查案源因为出处渠道奇特,统称为奇特案源。

  对奇特案源该当由查察局指定专人职掌解决,庄厉遵照保密次序,依法依规举行管理。

  第十七条 案源管理是指案源部分对搜聚的案源音讯举行识别和判别,依据案源类型、征税人形态、线索清楚水准、税收危急品级等要素,举行退回或者补正、移交税务局联系部分、暂存待查、侦察核实(囊括协查)、立案查抄平分类管理的流程。

  第十八条 案源部分对案源音讯举行识别判别,提出拟管理定见,填写《税务查察案源审批表》(见附件1),经查察局职掌人接受后管理。

  第十九条 推送和转办的案源音讯契合下列境况之一的,案源部分造造《案源音讯退回(补正)函》(见附件2),退回音讯出处部分或者哀求音讯出处部分增补材料:

  (一)征税人不属于管辖局限,征税人形态为非寻常或者刊出的,能够作退回管理;

  (二)案源音讯数据有误、未供应须要数据材料或者其他导致无法进一步管理的境况,能够作退回管理或者哀求增补材料;

  (三)税收违法线索不清楚或者材料不完好,哀求增补材料不行增补材料的,能够作退回管理;

  第二十条 契合下列境况之一的,案源部分造造《转办函》,移交税务局联系部分担理:

  (一)检举、转办等案源音讯涉及发票违法等事项,通过平日税务解决可能改正的,经税务局职掌人接受移交联系部分担理;

  (二)协查事项需求供应征税人查无此户、非寻常、刊出等形态阐明或者提取征管材料、判定发票等事项,经查察局职掌人接受移交联系部分配合取证;

  (三)案源音讯涉及非常征税调剂事项的,经税务局职掌人接受移交反避税部分担理;

  (一)征税人形态为非寻常或者刊出的督办、交办案源音讯,经督办、交办部分准许能够作暂存待查管理;

  (二)征税人形态为非寻常、刊出或者税收违法线索不清楚的检举案源音讯能够作暂存待查管理;

  第二十二条 契合下列境况之一的奇特案源,经查察局职掌人接受举行侦察核实(囊括协查):

  (一)督办、交办的作事职分只涉及协帮取证等事项,通过侦察核实(囊括协查)能够达成,经督办、交办部分准许的;

  (二)检举案源音讯线索较显着但缺乏须要阐明材料,举报受理部分以为需求通过侦察核实(囊括协查)确认的;

  (三)协查案源音讯不契合《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解决门径(试行)》轨则的直接立案要求的,该当依据协查哀求实时安放侦察核实(囊括协查);

  (四)其他奇特案源音讯,存正在必然疑点线索但缺乏须要阐明材料,需求通过进一步侦察核实(囊括协查)确认的;

  需求侦察核实(囊括协查)的,应由案源部分或者举报受理部分或者协查部分造造《税务查察侦察核实(囊括协查)职分告诉书》(见附件3),转送查察局查抄部分(以下简称查抄部分),查抄部分造造《税务查抄告诉书(检通二)》举行侦察核实(囊括协查)。查抄部分该当遵从相闭哀求依据侦察核实结果造造《税务查察侦察核实(囊括协查)陈述》(见附件4)反应安放侦察核实(囊括协查)职分的部分。

  (二)案源部分接受并确认的高危急征税人危急音讯案源,以及遵从查察职分和安插哀求安放和自选的案源;

  (四)协查部分接受的协查案源音讯涉及的征税人形态寻常,且存鄙人列境况之一的案源:委托方已开具《已证据虚开告诉单》并供应联系证据的;委托方供应的证据材料可能阐明协核对象存正在税收违法嫌疑的;协查证据协核对象存正在税收违法手脚的;

  第二十四条 查察局该当征战案源解决全体审议集会轨造,职掌要点查察对象和批量案源立案或者推翻的审批,并订定全体审议案源的准则。

  对到达全体审议准则的要点查察对象和批量案源立案或者推翻案源的审批,由查察局职掌人主理召开案源解决全体审议集会,查察局联系部分职掌人出席。

  第二十五条需求立案查抄的案源,由案源部分造造《税务查察立案审批表》,经查察局职掌人接受或者案源解决全体审议集会审议定夺立案。

  第二十七条 涉及国税、地税合伙管辖的案源,契合下列境况的该当合伙立案:

  第二十八条 案源部分对立案的案源,该当合理地分派到查抄部分,实行查抄。

  (一)查察层级与解决对象相成亲。对纳入宇宙、省级和市级要点查察对象名录库的案源,遵从分级解决的规矩,由国度税务总局和省、市税务局查察局辨别构造或者实行查抄。

  (二)法律主体与案件本质相成亲。遵从案源的涉税违法数额巨细、情节轻重、案情杂乱水准、涉案区域多少、社会影响情形等要素,辨别由国度税务总局和省、市、县税务局查察局构造或者实行查抄。

  本级查察局查处确有清贫的案源,能够报请上司查察局督办。上司组织下发的督办案源未经接受,本级查察局不得转给下级查察局查处。

  (三)查察气力与查抄职分相成亲。案情杂乱的案源能够选取“项目式解决、团队化功课”的样式构造查抄。

  (四)办案本事与案源特征相成亲。依据案源所属行业和税收违法类型等特征,合理搭配查抄职员气力或者选取竞标等样式选派查抄职员。

  第二十九条 案源分派安插经接受后,案源部分造造《税务查察职分告诉书》,附《税务查察项目书》,列明查抄所属期、查抄疑点、查抄时限和哀求等实质,连同联系材料一并移交查抄部分。

  第三十条契合下列境况之一的,提请推翻案源的部分填写《税务查察案源推翻审批表》(见附件6),经查察局职掌人接受或者案源解决全体审议集会定夺,能够推翻案源:

  第三十一条 查察局该当遵从危急解决哀求,对案源管理结果举行跟踪反应和统计阐明,竣工案源闭环解决。

  第三十二条 查察局联系部分该当实时将案源管理结果填写《案源管理结果反应单》(见附件7),归集到案源部分。

  (二)中止、终结查抄的,由查抄部分反应并附阶段性查抄情形和中止、终结出处;

  (三)中止、终结实践的,由实践部分反应并附中止、终结出处、《税务管理定夺书》《税务行政惩罚定夺书》及联系材料;

  (四)实践完毕的,由实践部分反应并附《税务管理定夺书》《税务行政惩罚定夺书》《税收缴款书》及联系材料。

  第三十三条案源部分接到案源管理结果,该当实时管理,并填写《案源管理结果反应单》。

  (一)推送案源,遵从危急解决作事流程的哀求向危急解决等部分反应管理结果,看待高危急应对职分中反应出的行业性、地区性或者特定类型征税人的共性税收危急特性,实时提交危急解决等部分;

  (二)督办案源、交办案源和转办案源,依据案源出处部分哀求就需核实的税收违法线索查抄情形举行反应;

  (四)检举案源和协查案源,将查抄情形反应给举报受理部分或者协查部分,由举报受理部分或者协查部分反应给实名检举人或者协查委托方。

  第三十四条 按反应对象的分歧,《案源管理结果反应单》的审批哀求如下:

  (一)反应查察局联系部分、实名检举人和协查委托方的,辨别由案源部分、举报受理部分和协查部分职掌人接受;

  第三十五条 查察局未立案查抄的推送案源,反应后推送部分仍以为需求立案查抄的,经税务局职掌人接受,由查察局按交办案源措施立案查抄。

  第三十六条 确因案情杂乱无法按时查结反应的,该当向音讯出处部分解释情形。

  第三十七条 案源部分职掌遵从年度作事职分和安插的哀求,从案源音讯的搜聚、案源的分类管理和立案分派、案源管理结果的行使等方面,对立案查抄案源的散布区域、所属行业、企业范畴、经济本质、税收违法类型、查补入库税额等情形按期举行统计阐明。

  第三十八条 查察局要通过对查察结果的统计阐明和楷模案例分析,查找税收解决衰弱症结,并就完备税收策略和增强解决等方面提出定见和发起。

  第三十九条 案源解决作事实用保密条方针,该当遵从《中华黎民共和国落伍国度诡秘法》《中华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解决法》《中华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解决法实行细则》《国度税务组织编造保密作事原则》《税收违法手脚检举解决门径》《税务查察案件协查解决门径(试行)》等相闭轨则实践。

  第四十条本门径所称税务局职掌人,是指税务局局长或者经税务局局长授权的税务局指引。

  本门径所称查察局职掌人,是指查察局局长或者经查察局局长授权的查察局指引。

  第四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安插单列市国度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依据本门径订定全部实行轨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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