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是什么(详解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格条件)

日期:2021-08-22 11:07:44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是什么(详解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格条件)

最近啊,又开了一个新的专栏~财税小问答,第一期的问题,别看他小,知识点也是不少滴,今天啊,就来跟大家细说说一般纳税人标准那些事。

首先,咱们来一点点撕开一般纳税人的面纱。

那么,咱们就先看看税法中的标准定义,基本上所有知识点都在税法(税法这里代指税收法规的简称)中能找到滴: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以上取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43号)。

其中的关键字,我也给大家标红了,咱们昨天提到的问题,在这里也有了相应的解答。

一、咱们先看第一个问题,关于时间的这个,税法中明确说首先了: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首先为啥会是12个月或是四个季度呢?

根据纳税期限来的,咱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都是按季的,所以算年应税销售额那肯定要算四个季度。

但是为啥又提了个12个月呢,因为只是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是按季的,但是,小规模也是可以按月纳税的,因为纳税期限是可以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的,保不齐就有人想按月,作为税法来说,咱不能只考虑通常情况,特殊的不通常的情况也要照顾到,所以就有了连续12个月的算法。

二、咱们在来看一下第二个问题,关于应税销售额的,税法中明确说了,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咱们现在看着是税法只规定了三个销售额,实际上纳税人申报销售额是包含四个的,分别是:

1、开票销售额;2、未开票销售额;3、销售无形资产销售额;4、转让不动产销售额。

这也是我昨天为啥列了那么多选项的原因,其中,前两个肯定是要算到年应纳税销售额里的,后面两个,如果你只是偶然发生的,是不算在里面的。

这时,有人会问了,为啥后面两个,偶然发生的不算在里面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现在的房价太贵了,大城市随便卖套房子就得上百万,很容易就会超了500万的标准,如果要是还算这500万的标准里,那么因为怕超一般纳税人标准,导致小规模都不敢轻易卖房了,所以,国家为了照顾小规模,特意规定偶然发生的可以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里面的,但特意规定了偶然发生,就是为了防止有人钻这个漏洞,长期进行买卖,享受小规模计税方法,而不升一般纳税人,所以不是偶然发生,长期买卖的还是要计入年应税销售额里面的。

说完了税法上的定义,咱们在来看一下实际系统上的实现情况。

税法上规定的明明白白的,但实际还得按金三的逻辑来啊。

目前系统上的逻辑是:

1、如果你是按季申报的,时间上是取你最新申报的上个季度开始在往前算三个季度的,总是来回滚动的算,举个例子:比如现在是4月,咱们刚刚申报完1-3的,那从1-3在往前数三个季度,分别是10-12,7-9,4-6。在比如现在是9月,刚刚申报完的是4-6,那从4-6往前数三个季度,分别是1-3,10-12,7-9。

2、如果你是按月申报的,时间上是取你最新申报的上个月开始在往前算11月的,也总是来回滚动的算,举个例子:比如现在是7月,咱们刚刚申报完6月的,从6月开始往前数11个月,过程不说了,数完了那就数到去年的7月。

这时有人又会问了,一年不是12个月,4个季度么?为啥都是往前数11个月或是3个季度啊,因为咱们咱们是从当前刚刚申报的那个月(季度)往前数的,加上刚刚申报的那个月(季度)就是正好的12月或是4个季度啦。

3、最重要的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报销售额=

申报表“货物及劳务”列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第9栏“免税销售额”+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

+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售额(5%征收率)”+第9栏“免税销售额”+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的“本期数”

+

小规模申报表附列资料第6栏“本期扣除额”÷1.03+第14栏“本期扣除额”÷1.05合计

这个计算公式是分了三大块的,一个是货物及劳务,一个是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还有一个是扣除额部分,

怕你们看不懂,所以特意拆分成了三部分,还特意标红了:其中最后面扣除额为什么要加里面,咱们翻看我上面写的税法中的定义,那里面明确说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所以扣除额也必须加回来的。

相信这样的解释的话,大家应该能看个明白,至少能理解个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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