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算方法(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计算公式)

日期:2021-11-14 12:24:21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算方法(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计算公式)

某市一家进出口公司(外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中档护肤品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为200万元人民币,由进出口公司支付的购货佣金10万元人民币,运抵我国海关卸货前发生的运输费为3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无法确定。该批货物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从境内某服装公司采购服装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分别为80万元和10.4 万元。当月将该批服装全部出口,离岸价格为150万元人民币。

(3)将2017年购置的一处位于外省某市的房产出租,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09万元。

(4)在公司所在地购置房产一处,会计上按固定资产核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分别为1500万元和135万元。

(5)从某境外公司承租仪器一台,支付租金(含增值税)174万元人民币,扣缴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该境外公司所属国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且未在我国设有经营机构,也未派人前来我国。

(6)当月将业务(1)购进的护肤品98%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300万元,2%作为本公司职工的福利发放。

(其他相关资料:销售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3%,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13% ,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进口护肤品的关税税率为10% ,期初留抵税额为0,相关票据均在本期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关税。

(2)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3)计算业务(2)的出口退税额。

(4)计算业务(3)在不动产所在地应预缴的增值税和应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5)计算业务(4)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业务(5)应扣缴的增值税。

(7)计算业务(5)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

(8)计算业务(6)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9)计算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0)计算当月合计缴纳的增值税(不含预缴或扣缴的增值税)。

(1)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关税=(200+30)×(1+3‰)×10%=23.07万元。购货佣金不计入关税的完税价格;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的,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2)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200+30)×(1+3‰)×(1+10%)×13%=32.99

(3)业务(2)的出口退税额=80×13%=10.4

(4)业务(3)在不动产所在地应预缴的增值税=109÷(1+9%)×3%=3

应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7%=0.21

预缴增值税和预缴城建税合计=3+0.21=3.21(万元)

(5)计算业务(4)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35

(6)计算业务(5)应扣缴的增值税=174÷(1+13%)×3%=20.02

(7)计算业务(5)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174÷(1+13%)×10%=15.4

(8)计算业务(6)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00×13%=39

(9)计算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2.9×(1-2%)+135+20.02=32.33+20.02+135=187.35

(10)当月销项税额=109÷(1+9%)×9%+39=48,销项税额-进项税额=48-187.35=-1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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