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个税申报方式的区别(个税申报方式)

日期:2022-06-29 21:07:51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个税是需要进行申报的,这个大家都是清楚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个税申报的方式其实是不清楚的,而且申报的方式不仅仅只有一种的,可以去了解清楚的,所以两个个税申报方式的区别?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两个个税申报方式的区别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两种,即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主要是指一些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工作者,可以有扣缴义务人,也就是用人单位,进行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正常来讲,都是统一用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起征点进行计税。它不会掌握我们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的个人信息,这也是从个人信息保密的角度出发的。

(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综合所得主要指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费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合一的综合收入。

劳务费收入所得现在仍然是800元以内免税,800元以上20%税率。4000元以上扣除20%的减除费用后,按照20%税率计税。2万元到5万元的部分,30%税率;五万元以上,40%税率。

很明显,预扣预缴的税率非常高。对于月收入不过万元的自媒体来说,很明显是需要退税的。个人所得税房贷申报有两种方式: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两个个税申报方式的区别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怎么选

根据个人情况来看,扣缴义务人申报是指纳税人通过所在单位进行个税扣除申报,由单位每个月计算出员工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再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指每个月单位发放工资时正常扣税,之后在第二年由纳税人自己前往税务部门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再由税务部门进行退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境外所得;

(三)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五)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三、新个税下两份工资如何申报

(一)个人两处以上取的工资收入,不可以由一方单位代理合并申报纳税,该事项属于个人自行申报事项。

(二)同一月份存在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任职单位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以本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无需考虑其他任职单位。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应当核实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即年终汇算清缴)。

(三)现行政策,对于居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要求按月合并申报,但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申请补税和退税。

以上就是关于两个个税申报方式的区别的相关介绍,两种个税的申报方式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不管是适用人群还是申报的方式其实都是有区别的,可以去好好了解清楚这些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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