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拔土地重新评估怎么做账务处理?
按照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划拨土地必须是公共事业用地或者国有企业用地.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都是无偿取得的,故我们认为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帐核算. 对于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另设备查簿登记管理,不入帐核算.企业向国家交纳的补偿、安置等费用,其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计入开发成本;自用的则计入地上建筑物的价值.如果出现企业为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支付对价的情况(如置换资产等),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需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帐面价值转入开发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一般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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